| 毕业生办理人事代理具体事宜: |
| (一)以下几种情况的应届毕业生,可随时与我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: |
| 1、准备出国留学或到国外工作,但不愿将本人档案、户口迁回原籍,希望落户天津。 |
| 2、准备报考研究生(学校地域不限),但不愿将本人档案、户籍迁往原籍,希望落户天津。 |
| 3、已经找到用人单位,但用人单位解决不了存档、户口,又不愿将本人的档案、户口迁往原籍,希望落户天津。 |
| 4、尚未找到用人单位,学校派遣时间已将近,并有意愿留在天津发展,不愿将本人档案、户口迁往原籍 |
| (例如:留津报考公务员,在外企寻求发展等)。 |
| 5、准备自主创业,却担心本人的档案、户口及各种社会保险、公积金。 |
| 6、本市同学尚未找到用人单位,学校派遣时间已将近,需要找工作、存档等。 |
| (二)外地生源毕业生办理人事代理程序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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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步:毕业生需持三方(四方)协议书及学生证到我中心或到学校集中办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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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步:协议书经用人单位盖章后,将通知毕业生取回协议书,并交回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《报到证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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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步:毕业生办理存档、落户手续所需材料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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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. 凡已签定协议书的外地生源毕业生,需带齐以下材料到我中心办理: |
| 1、报到证原件、复印件2份; |
| 2、身份证复印件2份; |
| 3、毕业证、学位证复印件各2份; |